-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根据《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甬经信企服〔2021〕167号)和《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企服〔2023〕178号),经各地经信部门推荐、初审,市经信局组织审核、实地走访和公示,认定蓝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66家单位为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现予以公布。各地经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盛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保持与公共服务平台的联系和沟通,结合地方实际引导属地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提供和创新各
- 甬经信产数〔2024〕89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甬经信产数〔2024〕47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发挥市县两级数字化改造总包商在服务试点项目、输出解决方案、打造样本案例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我局制定了《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总包商(国家试点行业)遴选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规范总包商遴眩鼓励有意愿认定为总包商的服务机构,在“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
- 甬制造业办〔2024〕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现将《宁波市软件产业突破提升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软件产业突破提升发展行动方案.doc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7月5日
- 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自愿基于市场原则进行合作,助力大企业精准对
-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至2024年6月25日;三、联系电话:0574-89296937、0574-89296938;附件:2023年度市级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明细表.pdf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根据《镇海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镇政办发〔2023〕34号)、《镇海区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镇经信〔2022〕170号)、《镇海区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经信〔2023〕153号)、《镇海区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资金管理办法》(镇经信〔2023〕40号)等文件,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核等环节,现将拟拨付的2024年第三批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等15个项目奖励资金进行公示,共计2359.22万元。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公示期限: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联系地址:
- 为高标准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加强试点企业改造全流程跟踪服务,展示标杆(样本)企业智能制造场景成效,推动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有样学样”开展数字化转型。根据《关于做好海曙区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标杆(样本)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总包商推荐、专家评审和市智专委推荐,经综合评议,拟认定宁波嘉纳服饰有限公司和宁波共振运动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为海曙区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标杆(样本)企业,现予以公示,接受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广泛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
- 一、补贴资金名称:2023年度余姚市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奖励资金二、补贴文件依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23〕14号)、《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工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发〔2023〕45号)等文件精神三、补贴对象及金额(金额单位:万元):见附件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89554227、89554228;通讯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239号;邮编:31
- 甬经信装备〔2024〕80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3〕27号)文件精神,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发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专项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我市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或社会组织。(二)近三年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或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二、申报内容(一)支持汽车检测机构营收上台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各地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制造强国建设的战略决策,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加快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完善保险补偿政策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
- 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鄞州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机构遴选要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在2024年5月9日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主要内容为服务机构的团队综合水平、项目实施保障能力和服务保障等。经过专家评分,确定14家服务机构入围鄞州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机构资源池,结果如下(排名不分先后):入围服务机构名单序号企业名称1黑灯科技(宁波)有限公司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3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4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浙江添翼工业软件有限公司6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7宁波佰汇物联
-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总体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经信转升〔2019〕105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评价导则(2022版)》(甬经信笺〔2022〕227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94家企业符合三星级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现将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公示期: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
- 文号:浙经信装备便函〔2024〕38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根据《浙江省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浙制高办〔2024〕18号),聚焦工业、能源、市政设施、交通、农业、医疗、教育文旅等7个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需求,从我厅近年发布的首台(套)装备、浙江制造精品、优秀工业新产品及评价后的省级工业新产品等优质产品中遴选编制了《浙江省高端装备供给清单》,现予印发,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供需对接。各地要结合供给清单,依托“十链百场万企”产业链对接等活动,积极组织重点领域设备更新供需
- 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甬经信产数〔2024〕4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建设,推广“1+1+N+X”改造模式,按照规范流程分行业遴选了一批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将得分在60以上的服务商及宁波市级数字化改造总包商纳入奉化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资源池,现予以公布。今后,区经信局将持续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体系,支持服务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试点项目实施并
- 文号:浙经信技术〔2024〕89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根据《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制造精品”和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24〕2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2023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114项,现予以公布。请各地加大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推动落实“互联网+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十链百场万企”等专题